经过同学个人的申请,在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及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下列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具体情况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日至7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电话:学工办:3967968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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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日